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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断三清”治理“散乱污”企业
发布日期:2017-07-05 访问数:2631次   来源: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见习记者王文硕济南报道 “要全面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凡是列入清单的企业,必须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环保厅召开的“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的。

今年2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做出安排部署。5月8日~15日,山东省环保厅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开展督导检查。6月下旬,山东省环保厅领导带队,分4组对全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存在的“散乱污”问题进行逐一核查。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反馈,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清理取缔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截至目前,传输通道7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8万余家,清理取缔1.2万余家,占任务总数的31.6%。

从6月28日开始,山东省启动了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省级督查,分7组对各市进行现场督导。督促传输通道7市政府全面压实责任,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本次督查将实行省环保厅领导带队分别包干市,开展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等随机抽查。

山东省要求7市进一步加强摸排,全面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档案,完善管理机制;成立“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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