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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差”评企业立即停产
发布日期:2017-07-03 访问数:7164次   来源:

□记者 付玉婷 报道
  本报济南6月30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化工安全转型办”)获悉,旨在快、狠、准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的八项断然措施即日起在全省执行。其中,凡前阶段“三评级一评价”中安全、环保评级为“差”的企业或未参加“三评级一评价”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决不允许“带病”运营。
  我省提出用五年时间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以隐患排查整治、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为主的化工产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已于本周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八项措施为当前及下一阶段的行动提出了一些标准更严、更具操作性的内容。”据省化工安全转型办综合协调组组长吴炎介绍,其中五项措施瞄准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实行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另有三项保障措施。
  “差”评企业立即停产。目前,我省已有近七千家企业开展了“三评级一评价”,其中近40%的企业评级为“差”。在过去,部分“差”评企业还存在边整改边生产的情况。按照新措施的要求,凡前阶段“三评级一评价”中安全、环保评级为“差”的企业或未参加“三评级一评价”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严格按照安监、环保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才可恢复生产。安全、环保评级为“中”、“优”的企业,也需加大对“三评级一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今年年底前,整顿整改工作需全面完成。
  暂停审批新上危化项目。即日起,除省重点项目由省化工安全转型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审批,在化工园区按照新标准重新认定前,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暂停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今后新上和搬迁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否则一律不批。
  严格在建装置试车管理。原则上,年内不再进行试车,在建项目完工后确需试生产的,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环保等评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报经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同意后进行试生产。
  立即取缔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全省即日起加大对化工生产、危化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面排查,一旦发现非法违规企业和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严格落实夜间危化品运输车辆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止通行等措施。严厉打击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保障措施包括:利用省安监局设立的0531-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开展群众举报和业内监督举报,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由省化工安全转型办根据案件性质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周调度制度。各市需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相关情况展开自查,7月上旬,省化工安全转型办将组织专项检查。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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