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岳跃国
从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的《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看,今年1~5月,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加大趋势,环境执法呈现越来越专业化特点,但省际差异仍然明显。
执法力度继续加大
评价《环境保护法》是否真正“长了牙齿”,最直观的就是要看查办了多少案件,是否真正形成了震慑。
从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情况来看,今年1~5月,案件总数增幅达201%,五类案件同比均有较大增幅,其中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案件增幅均超过200%。同比增长超两倍,执法力度加大的趋势不言而喻。
对于这一趋势,相关企业感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也真切地认识到了。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愈加重视环境执法工作,有的作出批示,有的直接推动。
针对一季度定西市环境质量变差且案件为零的情况,甘肃省长作出批示后,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定西市5月案件数达到20件,主要领导直接推动的作用明显。
执法手段越来越专业
从近几次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执法情况看,环境执法越来越专业,执法人员越来越职业,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这一特点具体表现为无人机等新的执法手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现场检查更加严格,同时政策把握更加到位、法律适用更加规范。
专业化增强,还体现在部门间的配合上。在《环境保护法》实施两年多后的今天,部门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衔接越来越紧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
毋庸置疑,环境执法专业化程度的增强,提升了环境执法的效率,同时也增强了对污染行为的震慑作用。随着环境执法实践的不断推进,环境执法队伍更具战斗力。
省际差异仍然明显
从通报情况来看,《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依然呈现明显的省际差异。
一些省份案件总数较大。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均过千,横向来看,领跑其他省份。纵向来看,这些省份之前排名也比较靠前,保持了领先优势。
与之相比,天津、广西、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宁夏、海南的案件数较少。具体来看,不仅有的地市案件数为零,有些省份案件数也是零,这应该引起高度警觉。
案件数量差异较大的背后,是环境执法力度的差异,是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的差异,也是对法律敬畏程度的差异。
对于案件数较少的地市和省份来说,应该好好审视一番,认真思考一下,问题究竟出在了哪些方面。只有这样,才能把好法用足、用活、用好。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