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6月6日讯(记者 尹延杰)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6月7日至7月6日,济南将开展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奖金最高一万元。
有奖举报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经环保部门认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的;
2.在地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工业生产项目的;
3.未按规定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
4.举报其他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使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的。
(二)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经环保部门认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4.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6.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
7.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8.举报其他特别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使被举报对象受到行政处罚50万元(含)以上,或者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受理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9” 环保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可以通过写信方式举报,信件请寄至济南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A区1321室 ,邮编:250099),信封背面请注明“有奖举报”字样。
(三)举报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举报,举报邮箱:youjiangjubao0531@163.com。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