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6月1日,省环保厅发布了《2016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指出,2016年,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全省重点流域治污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得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及环境风险防控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以环境保护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实施,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各项环境保障措施落实有力,环保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省河流水质劣五类占9.0%。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34.2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7%。威海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填补了我省无达标城市的空白。
2016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7%、10.8%。省地表水134个例行监测断面中,根据化学需氧量(或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双因子评价,除23个断流外,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占50.5%;IV类和V类的分别占18.9%、21.6%。
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6μg/m3,同比改善13.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0μg/m3,同比改善8.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5μg/m3, 同比改善22.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8μg/m3,同比改善7.3%。
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3类声环境功能区好于其他类声环境功能区。
在固定废物方治理方面,全省17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年处置医疗废物7万吨,集中处置率达95%以上。全省共有117家企业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16年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全省未发生辐射事故。
此外,在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01.2万公顷,建成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46.2万公顷。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区)7个、生态乡镇560个、生态村6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6个,省级生态市1个、生态县(市、区)23个、生态镇592个、生态村580个。
来源:山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