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应急函[2017]496号 |
潍坊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对山东省寿光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5号)要求,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寿光市人民政府按照督办要求积极整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我部联合山东省人民政府现场核查,目前寿光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整改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商山东省人民政府,现决定解除对寿光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挂牌督办。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寿光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整治力度,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工作,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寿光市人民政府、寿光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