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实录 |
每日经济新闻:大江大河两岸化工企业和工业聚集区饮用水水源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关于水源地保护这一块,提到了工业污染还有化工企业比较多,我们未来在水源地保护会有哪些做法,还有现在水源地保护遇到了哪些问题和困难?
张波:饮用水源保护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总体来说都很重视。从目前的监测数据来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还是比较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0%以上,但仍有一些隐患不容忽视。您提到的问题,有些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比如有的地方是先有了企业,后来人口集聚需要供水,才在附近确定了水源,这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历史问题和现实的水源保护间的确有一些矛盾。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不够重视,导致保护区内仍存在违法企业和排污口。饮用水源的保护关键在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首先,要把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出来并严格落实保护制度,绝不允许出现新的污染企业尤其是重污染企业落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如果出现要坚决“亮剑”;其次,逐步清理化解已存在的隐患,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由当地党委政府统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来妥善处理;各地政府一定要有底线思维,发现饮用水源地确实有问题,要么督促企业搬家进行整治,要么置换新的水源,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我们也会做好监督工作。谢谢!
新京报:我的问题是关于河长制的,今年两会期间水利部的部长也谈过河长制,最近进展得是比较快的,我看环保部也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一些实施方案,想问一下在河长制的推行中,环保部和水利部职责怎么分工,在合力治污过程中怎么发挥作用,如果没有尽职怎么追责?
张波:河长制是立足我国国情,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建立的一个重要工作机制。实际上它的核心思想还是要让各级党委政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而且不仅仅是笼统地说党委政府,而是要党委政府当中领导成员具体地把某一河段的流域治污任务担起来,这样责任就更清晰了。但是河长制不是一个人在治理,这是一种协调机制,就是通过党委政府,尤其是领导成员的协调能力发挥政治制度的优势,动员党委政府各个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形成治水工作的大格局。
环保部推动河长制工作,可以概括为“一个落实,三个结合”。首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会同水利部门和相关部门一起落实河长制。目前河长制已经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各地河长制的落实工作我们都要监督。目前来看,大多数地方有了较好的进展。
三个结合。一是要与依法治污有机结合,要跟《环保法》《水法》及正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结合,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依法治污。
二是要与科学治污有机结合,我们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近期还要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依据上述规划和《水十条》要求,不达标水体要制定达标方案。我们盖房子是一块砖一块砖盖起来的,流域治污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堆出来的。只有科学治污,科学地提炼项目,我们才能扎扎实实地往前推进治污工作。
三是要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大家知道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中央深改组最近审议通过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提出在流域监管上实现“五统一”。通过深化改革也为河长制提供了很好的补充和支撑。谢谢。
人民日报:我想就河长制追问一下,我在浙江了解到一些情况,行政任命河长制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积极性不够的情况,浙江的一些县市创新了河长制,进行河长聘任制,不仅村长镇长当河长,普通的市民也可以当河长,你对这种情况怎么看,我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有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呢?
张波:推行河长制各地都有很多创新,基层创新的经验也很重要。我们现在也注意到各地调研,及时发现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提炼提升,在全国进行推广。河长制一定不要理解成一个人去治污,如果一个人去治污,市委书记当河长和其他某一个副职当河长,调动的资源就不一样,这样只有市委书记当河长那条河能够治好,其他领导当河长的河则让人担忧,所以一定不要变成一种单纯的人治,这也就是我刚才讲的,河长制实际上是协调机制,一定要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把政治体制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如果仅仅变成了一个领导同志利用他能够调动的资源去治理这条河,这条道走窄了。谢谢。
中国青年报:你刚才谈到可能未来我们按流域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可以详细讲一下吗,以后是怎么样的一个管理制度?另外关于洱海治理,现在出现比较大的反弹,是否可以用这个案例给我们解析一下中国湖泊治理进展怎么样,如何解决?
张波:总的来说一个大区域上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要靠流域来推动,流域的工作要靠小的区域来落实,区域和流域是有这么一个辩证关系的。水上的工作必须按流域来做,因为监督考核的可能是某个河流的某一个断面,这个断面上游有很大的汇水区域,如果不按流域来推进工作,就会形成行政辖区和行政辖区的标准不一致,步调不一致。我理解,“五统一”的统一规划,就是要有流域统一的水环境保护规划,并且由更加权威的上级政府或机构来发布。
统一标准并不是说整个流域执行一个标准限值,而是要按照流域的环境承载力,区分敏感的地方、不敏感的地方,建立与水质目标相衔接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机制。
水质的监测实际上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实,工作做的怎么样。如果数据采集不准确,考核工作就要大打折扣。通过统一监测,实现“谁考核,谁监测”,这样数据才更加可靠。
统一环评,不是把环评权力都收上来,而是说规则要统一,机制要统一。
流域环境监管必须遵循流域的生态规律,要有整体性、系统性,如果说环境监管仅仅是监管污染物排放,流域生态破坏监管停留在概念上,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是做不好的。所以一定要统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这两个方面。统一执法监督。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洱海保护,当地党委政府也很重视,但也面临一些挑战。那一带是旅游胜地,外来人口多,外来人口要吃住、消耗,相应就带来很多其他行业如养殖、种植等规模的增加。这些行业既要消耗,也要排放。因此,各地都要牢固树立一个环境承载力的概念,这个地方能承载多少人、能支撑多大的产业。当然,这也跟生产生活方式有关,较集约的方式可能承担多一点,较粗放方式可能承担少一些。
你刚才说的中国湖泊还有没有治,我是谨慎的乐观派。首先我坚定相信是能治的,我们一定能治好。第二,确实任务很艰巨。流域治污、湖泊治理都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观点,这句话体现了一个系统的观念。流域治污实际上是“一点两线”,一点就是水环境质量状态点,两线一条是减排,一条是增容。现在对污染物减排方面做的工作相对较细、较实,法规标准、监管办法、治污设施也较多,但法律法规对增加环境容量、水生态保护的规定相对较原则,标准、监管方法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包括职责也不是特别明确,这就使得水生态保护容易停留在概念上。
流域治污当前特别需要统筹减排和增容,确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破坏浅滩湿地的行为,要纠正;河流湖岸坡硬质化单纯考虑人的需求,也应该纠正、避免;一味迎合高耗水需求,建那么多的水库,层层截留,导致一些地方汛期河湖湿地都得不到水的补充,也要纠正。原来工业污染比较严重,条条河流鱼都绝迹了,现在水质好了,开始养殖了,投饵养殖造成污染,还有一些地方用挖泥船挖螺蛳,把水下搞的像沙漠一样,这样的流域生态破坏行为必须遏制。因此,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要统筹减排和增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包括这次《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一个重点就是强化流域水生态保护。当前,要把增容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加以谋划和推动。
中国新闻社:我想问一下张司长,包括全国地表水水质的问题,我想详细了解一下IV类水质比例是多少,并请介绍一下水环境保护不平衡的问题?
张波:《水十条》考核是按好水、坏水分别制定保护目标。I-III类就是好水,劣V类就是坏水,IV类水质比例是变化的,好水多了IV类水质比例可能少了,坏水好了IV类水质比例就多了,我们关注的是两头。现在看来《水十条》确定的年度目标总体上是完成的,2016年I-III类水质比例为67.8%,比上年增加了,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了,2016年目标完成了。
但是全国进展不平衡,有一些地方不仅没有改善,还在恶化,而且是明显的反弹。这就说明部分区域出问题了,我们及时发现一些工作滞后地区,以及突出的问题,然后进行综合督导,我们去年对两个地级市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因为他们水环境质量明显反弹,中央电视台还报道了,影响比较大。我们现在的模式是每个月进行水环境形势分析,对于反弹的地方我们会发预警,并进行通报。但是如果到一个季度还没有改,还在反弹,甚至比较严重,环保部就要采取通报、约谈、限批等综合性措施,而且会向媒体通报。在这里我也希望各地也要参照环保部的做法建立起每个月的水环境形势分析制度,你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识别工作滞后的地区。我们各级都这样做,哪些断面出现反弹,甚至哪个企业开始偷排偷放,我们就可以及时地锁定和采取措施。同时把公众发动起来,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我相信《水十条》确定的水质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一定能够如期实现的。
第一财经日报:我追问一下有关黑臭水体的问题,我注意到黑臭水体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总数还在增加。而且治理进度缓慢,好像时间过半,但是完成的也没有达到一半,特别是重点的区域。还有我们在参加环保督察的时候发现,比如说汕头,我所见到的城市周边的河流都是黑臭水体,没有见过干净的,下一步黑臭水体怎么治理?
张波:黑臭水体的整治是《水十条》确定的一项重点内容,而且也有明确的时间节点。今年的任务就很艰巨,一些重点城市年底前要基本解决黑臭水体,这个任务就非常艰巨。
这项工作环保部配合住建部门来开展,从环保部的角度主要做这么几项工作,一个是从全国现有1940个国控考核断面识别哪个地方水质比较差,之后我们通过督促地方制定不达标水体的达标方案,涉及到的黑臭水体作为一个重点就列进来了。从我们角度,一个是加强监测,一个是水体达标方案编制项目的提炼。
黑臭水体的问题本质是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再本质一点是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问题,管网不配套等问题,所以整治起来有它的难度,尤其是一些老城区,城市建成区里面过去历史欠帐比较多,建设管网的时候可能涉及到拆迁,这不单纯是资金问题,情况有的比较复杂。但是《水十条》一定要把这些事情解决。从环保部角度来讲,我们通过中央环保督察促进黑臭水体治理,我们督察到的地方黑臭水体都是我们的重点,据住建部同志反映,所有督察到的地方黑臭水体进展比较快,这是我们做的第二个方面工作。
第三,通过环保部环境卫星来识别一些地方的黑臭水体,可能原来没有列进来的,通过环境卫星又发现了,我这里还有一个数字。利用卫星从北京等20个城市发现272个疑似黑臭水体,地方确认有96个,并纳入黑臭水体整治清单,这是利用天上的手段。我们同时研发微信公众号叫“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共受理了3600多条举报信息,目前已经办结了3474条,涉及黑臭水体316个,经过核实50个为新增黑臭水体,并也纳入地方整治范围,黑臭水体越整治越多,也有这个原因。地方开始没有查全,现在可以说天人合一了,上面卫星监督,下面公众参与,两边一结合,又把一些黑臭水体拎出来了;另外原来整治的黑臭水体,整治完了,也要接受公众监督,如果公众监督,包括卫星监督整治完又反弹了还不行,还要放进来,这也是一些地方黑臭水体又多了的原因。
加强监测,督导制订水体达标方案,科学提炼项目,这是一个手段。利用中央环保督察来进行督导,这是第二个手段。利用卫星和公众参与进行黑臭水体的筛查和监督,这是第三个手段。通过这样几个手段,我们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这项工作。但是这项工作可以说是很艰巨的,各地必须高度重视,今年的年底要交差,不交差的地方我们可能也会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必须高度重视。
上海证券报:关于下一步水环境治理方面的一些重点工作安排上,今年年底之前将核发印染行业许可证,并且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这个工作可以具体介绍一下,比如说这个行业具体怎么考虑的,目前准备工作怎么样了?
张波:排污许可证在涉水的行业一共有十大重点行业,刚才说的造纸、印染是其中之一,也还有其他的一些涉水行业。
因为行业很多,我们总得先抓重点,先通过十个行业的突破带动其他行业逐步纳入排污许可体系。排污许可这个制度是下一步我们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一个核心制度,这一方面环保部领导发了文章谈的比较多,我就不再重复了。我们水环境管理司要配合好这项工作,从我们角度,今年还要在一些标准体系上做一些完善和理顺的工作,使得排污许可证和流域性标准,行业性标准形成很好的配合,总之要建立一个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相衔接的固定源排放管控机制。
中国日报:我想问一下关于长江经济带保护的问题,陈部长在两会记者会上提到了长江的一些威胁,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长江现在的污染情况,今年有哪些工作部署?
张波:长江干流总磷确实已经上升为首要污染物,这个现象背后有深刻的问题,首先一点就是COD、氨氮不再是长江流域的首要污染物,这就意味着我们经过多年的大力治理,以COD、氨氮这样一些指标为代表的工业和城市污染总体上得到了遏制,原来它们都是排首位的,氮磷排不上,现在首位和次位下来了,原来的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这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
当然对工业和城市的污染也不能疏忽,我们依然有很多工作要继续深化,继续完善,但是一定要意识到原来的次要矛盾现在正在上升为主要矛盾。接下来磷的问题,还有的氮的问题,这个原因是什么?我想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农业面源污染,根据我们环境统计的结果来看七成左右来自于农业面源。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15年化肥的使用量是6022万吨,相比2000年增长了45%,也就是这15年总量增长了45%,氮磷上升为首要污染物,有这么一个大的背景。
现在农业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
第二个方面的原因也非常重要,就是水生态的问题。长江流域,尤其是中下游历史上比较富庶,屯垦活动频繁,围湖造地,然后把湿地改造成耕地这种情况比较多,比如说前几天我去巢湖调研,巢湖历史上是2000多平方公里湖面,现在还有700多平方公里,一半多没有了,没的是什么呢?都是浅滩湿地,整个长江流域的环境承载力实际是严重下降了。本来这些营养性物质,通过浅滩湿地是可以进行净化的,但是由于这种生态破坏问题,使得环境的自净能力下降了。我们下一步一是要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同时也还要高度重视流域的生态保护工作。谢谢。
科技日报:我想问一个关于生态补偿的问题,北京、浙江等省市已开始实施全省区域内的生态补偿,请问现在生态补偿机制进展情况如何,未来会有什么样的计划?
张波:我们现在讲的生态补偿实际上有两类,一类是跨行政辖区的生态补偿,比如说取水口在下游,水源汇水区在上游,我们要求上游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下游饮用水源的水质,下游对上游有一个监督的作用,但同时也应给予上游一定补偿,我们协调有关行政辖区来签订这样的补偿协议,比如新安江、九州江、汀江-韩江等流域的上下游省份。
另一类是行政辖区内部用了生态补偿的概念,但实际上并不是严格的生态补偿。比如北京的水环境区域补偿,补偿金包括跨界断面补偿金和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补偿金两部分,跨界断面补偿金按月核算,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补偿金按年核算,年终市财政局与各区财政局结算补偿金。区属断面水质污染反弹了,要给市财政交钱,改善了市财政给你钱,重点任务完成的好也会受到奖励,完成不好不仅要通报、还要罚钱,核算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涉及各区政府面子里子。这种机制,就会有效的调动各级党委政府治理水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机制。
为什么要在全国推广这些机制呢?因为这是一种四两拨千斤的长效机制,可能比开多少会、下多少文效果都好。下一步要花一点力气来推广这些地方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中国证券报:关于黑臭水体我想补充一个问题,刚才提到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这个体量很大,有没有专项资金支持这个目标呢?
张波: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非常艰巨,体量还是很大的。具体数字材料里都有,包括目前一共有多少条,完成了多少条,多少条正在制订整治方案,我就不再重复了。确实也涉及到资金问题,资金筹措是多方面的,包括综合水价等多种渠道。
各级财政也应该拿出更多的钱来支持这项工作,但是单纯依靠财政来支持这项工作还是不够的。一是负担重,二是总量可能还不够。就是要像十八大要求的那样,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得发挥政府的作用。污水处理费、水价等政策能够启动市场机制,政府财政也要拿出钱来,同时还要加强监管,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治标又治本,扎扎实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人民政协报:刚才您说下一步要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据我们了解现在众多的河流中磷含量超标是普遍现象,某些水源地也存在这些现象,请您具体阐述一下用什么行动来治理磷超标,我们在采访中一些当地政府官员认为目前磷的标准过于严格,应该修改,您对此如何看待?
张波:磷的来源比较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我们配合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从环保部门的角度,当前我们主要还是从点源角度来加强控制,比如说城市污水厂,还有工业企业,原来标准当中也有氮和磷指标,由于大家更多关注COD和氨氮,所以氮磷控制的力度相对小一点。另外在监督执法上也不够严格,下一步要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厂,以及有关行业氮磷的控制标准,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来进行环保执法监督。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我想可能还要做好两篇文章,一个是“融”的文章,一个是“用”的文章。所谓“融”就是要把氮磷这样一些面源污染的防治跟农业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要把这项工作融入“三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因为单靠末端治理是很难的,工业和城市单靠末端治理都很难,农业就更难了,所以一定要做好“融”的文章。
第二要做好“用”的文章。农业农村的废弃物,包括秸秆、垃圾污水都有两重性,一重是污染物,还有一重就是资源,农民也有两方面的角色,一方面是污染的制造者,另一方面还是资源的拥有者。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做好“用”这篇文章,让农民在用的过程中受益,在受益的同时履行他应该履行的责任,不要简单的把工业和城市的污染治理模式搬到农村去。做好了“融”和“用”这两篇文章,我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也会越走越好。
还有我刚才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高度重视水生态保护,我们这些年在这一方面欠帐太多了,大家一定要在这方面有足够的重视,要加大力度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南方周末:我想问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问题。过去在一些采访当中发现,个别地方政府可能为了招商引资一些项目,人为地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撤销饮用水源保护区。请问这种撤销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办法避免这个问题?
张波:基层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省级政府才能批复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或调整方案,不是能够随意撤销的。
第二,存在一些饮用水源保护区需要调整的情况。比如有的地方当初划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时候不太科学,甚至有点随意,划大了,不该划的地方也划进来了。像这样的地方,实事求是地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调整的,但是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
第三,关于违法行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在法律上有严格的要求,为了避开这种约束,为了上马污染企业,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我们举报。欢迎公众和媒体加强这方面的监督。
南方都市报:关于水污染防治区域协调问题,目前执行情况怎么样,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
张波:我们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区域协调机制,比如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已建立了相关协作机制。成立协作机制主要是提供一个平台,解决一些跨行政辖区的水污染防治问题。目前任务还比较艰巨,关键是要把条块的角色科学定位清楚,责任明晰,同时协调督办还要权威、高效,怎么样达到这样一种要求,我们正在努力,各地也很努力,我想一定会不断的取得新的积极进展,我们也会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大家。
法制日报:现在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有一种观点认为水污染形势也很严峻,您怎么看?2006年左右,环保部曾经搞过一次大江大河化工企业的调查,现在是什么情况?《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到了什么程度?
张波:你刚才问了一个我也很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关心大气污染防治,别把水污染防治给忘了。从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经历来看,流域污染治理更难,所以对水污染防治应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对水污染防治高度重视,《水十条》就是重要措施之一。
关于大江大河沿岸化工企业布局问题,其背后首先是个理念问题,一定要牢固树立流域环境承载力的理念,要把思想统一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现在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企业布局乱、生态破坏比较严重等问题,根子上还是没有真正确立起环境承载力的概念。流域环境承载力不同,有的地方特别敏感,比如说江边河边、重要河湖湿地等都是有很高生态价值的区域,这都是各地区的宝贝,应该划定红线保护起来。如果没有这样的认识,就会觉得湿地不就是一些水草吗,填掉以后造出地来搞工业区、城市建成区,还可以多卖钱呢。所以理念是第一位的,我们一定要把理念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上来。
第二,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把高生态价值区域、非常敏感的地方划定红线,依法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围湖造地,屯垦活动是现在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之一。另外,部分江河上游一些地方一味迎合高耗水需求,建了太多的水库和水电设施,下游的生态流量难以保障,一些重要河湖生态水位都没有办法保障,比如京津冀去年汛期做了一个调查,有卫星影像的333条河流中227条是断流的,不是老天爷不下雨,而是下了雨后被层层截留了。各地丰水也好,缺水也好,一定要确保一定比例的水资源用于生态保护需求,也就是保障生态流量,只有这样,河湖湿地的水生动植物才能够生存,才能保证环境自净能力维持在一定水平。如果不注意这些方面,肆意的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环境承载力就会持续下降。蓝藻水华等这些问题都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所以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是非常重要的。
下一步,我们在制订规划时会重点考虑这些方面,再就是执法方面会作为重点,对水生态破坏的问题追究责任。谢谢大家。
《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全国人大一审了,全国人大6月份还要进行二审,这个期间也是进一步融合各方面意见,进行完善的一个阶段。
凤凰网:我想问一下关于农村污水治理的问题,城市管网包括污水处理还是比较完备的,农村有一个普遍问题,就是污水怎么排的问题,整体的污染还是比较严重的,这方面有什么样的措施?南水北调过程中怎么样防治水污染?
张波:这还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农村的污水处理一定要防止一刀切,不要简单的把工业、城市的污染治理模式搬到农村去。实际上农村更多的还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一些农村已经变成小镇了,比较发达,甚至就在城中村,就在城市旁边,可以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一样的模式来做。有一些人口比较多,甚至乡村旅游还比较发达,也可以考虑用这一类模式来进行治理。还有一些交通也不方便,人也不多,都出去打工了,这类村庄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污水中的人粪尿,是很好的有机物,如果把这些剥离开来,剩下的污水一般很难形成径流,如果形成径流我们用人工湿地的办法也可以解决。我最近在湖北的梁子湖调研,看到当地一个很好的经验,村子里一千多平米的塘子,地方叫“当家塘”,里面种了很多水草,密度比较大。老百姓在塘里洗洗涮涮,不断有污染物进去,也没有特别的治理措施,但是因为有那么多水生植物在里面,所以它的自净能力很强,我目测透明度应该在1.5米左右。把农村人粪尿分开来,单纯其他方面的废水,可以用这样很简单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总之,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南水北调调水都是专用的渠道,两边又有防护区。你说的问题可能还是出现在源头,比如说丹江口水库面源污染怎么防治,当地一些行业怎么样进行规范,这也跟其他的河湖一样,防治面源污染,城镇污染,这方面有一个有益的经验,叫环水有机农业,效果还是不错的。基层有一些好的经验我们要注意总结,谢谢。
光明日报:关于污水治理,城镇和农村的重点和难点有所不同,您觉得重点和难点分别是什么,是否能够做到平衡呢?
张波:无论城市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核心还是要在“用”字上做文章,如果不在循环利用上做文章,仅仅在末端治理上下功夫,往往是事倍功半。年龄大一点的同志可能有印象,过去城市都是有挖大粪的,那时候城市粪尿要送到农村去使用,现在进了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处理完后再排放;污泥养分比较多,但是担心有重金属,多数不能进入农田耕地,实际上是把人的废弃物、农业利用之间的循环链条打断了。水也是这样的,处理过的水透明度比较高,完全可用于绿化。但是由于污水处理厂比较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吨的日处理能力,水处理之后回用比较困难。污水处理厂建设还是要适度分散一点,要考虑再生水的循环利用,如果把这篇文章做好了,也许就不需要那么多的远距离调水,不需要上那么多工程。
做好这项工作,水的综合价格一定要提高到适当位置。一些地方担心会不会影响低收入老百姓的生活,只要采取适当措施是不会的。低收入百姓用水量都不是太多,在一定的规模以内,水价可以保持稳定。关键是对高耗水行业,一定要把水价涨到相应程度,用价格遏制高耗水行业发展,激发再生水循环利用市场,保障生态流量落到实处。
城市水污染防治涉及方方面面,只要方向正确了,一步一步往前推,前途一定是宽广的。
来源: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