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底数
■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新建高风险化工项目
■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
□记者 王川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搬迁、转产、关闭,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我省将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形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一张网”。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排查,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底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为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我省将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氯气、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科技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精准管控,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并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车辆严格落实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管制措施。
我省将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逐一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
通知明确,我省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的要求,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新建高风险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
要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落实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以及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检查范围,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为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我省将通过招录、遴选等方式选拔化工专业人才充实到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鼓励企业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化工装置开停车、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环节实施安全监管。
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方面,我省将推动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确保现场指挥统一、有序、高效,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
综合治理工作自2017年2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17年2月下旬至2019年9月为整治阶段,省政府安委会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