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 商 务 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公告 |
将“1703100000 甘蔗糖蜜”“1703900000 其他糖蜜”“2525300000 云母废料”“2804619011 含硅量>99.9999999%的多晶硅废碎料”“2804619091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废碎料”“4004000090 未硫化橡胶废碎料、下脚料及其粉、粒”“4115200090 成品皮革、皮革制品或再生皮革的边角料”等7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第80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发展改革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月13日印发
来源: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