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厅函[2016]183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深化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加强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我部计划于2016年11月份开展2016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政府网站。
二、评估方式
采取网络访问、用户体验、人工核查、安全扫描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1.网络访问。对全部“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与管理”下的“功能服务”指标,组织不少于10名信息技术专家与环保专家登录各地网站,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见附件1)
2.用户体验。对“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回应关切”指标,组织不少于5名信息技术专家登录各地网站,模拟用户进行体验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3.人工核查。对“上下联动”和“网站建设与管理”下的“等保备案”“体系建设”指标,组织不少于2名信息技术专家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打分。
4.安全扫描。对“网站建设与管理”下的“安全扫描”指标,聘请信息安全服务机构对各地网站进行安全扫描,并根据扫描结果进行打分。
5.专家评议。对“特色服务”指标,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地上报内容,在专家评审会上进行综合评议。
三、评估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30日,采集相关数据进行评估。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认真编写《2016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报告》(见附件2),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以邮戳时间为准)和电子版文件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许福成
电话:(010)66556694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符春艳、陈煜欣
电话:(010)84665785、84665825
传真:(010)84665833
E-mail:survey@mep.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信息中心网站室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1.2016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