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要求,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健全完善区域“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10月9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向省会城市群7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2017年,省会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改善50%左右。同时强调,到2017年,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70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67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17条重点措施。在深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要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散煤综合治理、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全面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在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方面,要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时段工业污染控制、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面,要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堆(料)场规范化管理、强化低空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控方面,要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建立健全绿色出行体系。
为推进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省会城市群环境监管机制,深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改善。
来源:山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