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20 访问数:3832次 来源: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项目规模:处理规模由原来的660m3/d增加到1300m3/d。
5、项目概况: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是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的配套工程,现状处理规模为660m3/d,采用“预处理(调节池+二级沉淀池)+厌氧UBF+好氧SBR+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本次改造后处理规模由原来的660m3/d增加到1300m3/d,处理工艺变为“过滤+调节+预处理+高效厌氧+A/O+UF+NF+RO”,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中的排放标准要求(COD:45mg/L;氨氮:4.5mg/L)。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济阳县孙耿镇香火高家村南侧
3、联系人:赵工
4、联系电话:187697987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3、联系人:陈工
4、联系电话:0531-6657057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见图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场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厂址选择合理性;2、工程建设内容;3、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4、卫生防护及相应的工程避让;5、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