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崔煜晨报道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其中要求,2017年~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意见》中不少内容涉及环保领域,比如“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方面,明确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中,“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条款中,明确逐步将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而“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条款中,也提出逐步将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体现中央战略意图、跨省(区、市)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明确各承担主体的职责。
《意见》在“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明确了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
比如,对受益范围较广、信息相对复杂的财政事权,如跨省(区、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根据财政事权外溢程度,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中央给予适当补助方式承担支出责任。
同时,《意见》还提出,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将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并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对此,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分清责任的改革意愿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情况较为复杂。“就环保领域而言,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交叉很多,如何落实政策需要智慧。”
“地方财政来源有很多未决因素,这也影响着PPP模式的走向,对PPP模式而言,需要更多创新机制,尤其是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使用上。”薛涛说。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