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7月全国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在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后10个城市中,作为山东省首善之区的省会济南排名第五,此前的6月,济南更是位列第四,而在空气质量排名较好的前10个城市中,山东未占一席。
近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共五章八十一条的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后整改不力或连续两年被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在国内水泥行业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采暖期推行的“错峰生产”举措,被山东省列入地方性法规并扩大了实施范围,在全国尚属首次。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参与了条例起草、修订、通过的整个过程。石晓介绍,作为山东“史上最严”的环保地方性法规,条例中亮点颇多。比如,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冬季采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气象条件差、重污染天气多发的实际问题,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提出,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条例还要求,在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停止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为预防和解决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行政,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条例还特别规定了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石晓说。
“条例提出,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应约谈该地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约谈后整改不力或者连续两年被约谈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石晓解读说。
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行为有奖
今年三四月间,因毗邻济南市历城二中的齐鲁制药董家基地频频排放刺激性“臭气”,造成历城二中学生被迫带口罩上课事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中获悉,自2009年起,历城二中师生就不断向环保部门举报该企业排放刺激性气体一事。
针对举报环境污染行为,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环保及相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奖励。
畜禽养殖和屠宰活动所产生的恶臭气体,往往会对居民生活产生恶劣影响。条例规定,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对畜禽养殖、屠宰产生的污水、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影响。
禁烧区露天烧烤最高罚两万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董秀娟向记者介绍,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放污染是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条例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严格规范。比如,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规定,除国家和山东省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额定蒸发量20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煤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在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城市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发展轨道交通、实施“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提出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针对城市露天烧烤问题,条例规定,城市政府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在其他区域内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违反条例规定在禁烧区露天烧烤,将责令改正并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