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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环保项目陷入“一闹就停”窘境
发布日期:2016-07-18 访问数:10399次   来源:

    近年来,因垃圾、污水、危险废物等环保设施建设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而大部分事件的最后结果都是“一闹就停”。一边是严峻的环境形势亟待新建环保设施,一边是公众质疑、邻避效应,部分环保设施在我国遭遇需求之切和落地之难的尴尬,最终陷入零和困局。

    多地环保设施遭遇“一闹就停”

    6月27日,湖南宁乡县部分群众在县政府前聚集,反对建设垃圾焚烧项目。6月25日,湖北省仙桃市居民认为当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环评未充分征求民意,走上街头抗议。4月12日,浙江海盐县政府发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公示,20日选址周边部分群众在县政府集聚、封堵道路抗议该项目。4月份,海南省万宁市、江西省赣县也都出现了针对垃圾焚烧项目的群众抗议事件。

    实际上近年来针对垃圾焚烧的“邻避效应”就一直未断。民众抗争的结果是项目的搁浅,如仙桃市政府叫停了已经开工建设的该项目,海盐县宣布停止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矛盾之所以在近期集中爆发,在于近十年来中国快速发展带来垃圾量的增长,已让各地垃圾填埋场纷纷告急。据住建部数据,2013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达到17238.58万吨。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2/3陷入垃圾的包围中,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北京、上海、广州等人口超千万的大城市“垃圾围城”的境况更为严重。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介绍,垃圾焚烧厂需要的用地面积是垃圾卫生填埋场的1/20-1/15,垃圾通过焚烧可减容90%,且每吨垃圾产生的污染仅为填埋的1/50左右,“尽管垃圾焚烧技术还需进一步改进,却是目前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有效方式。”

    除了垃圾焚烧外,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垃圾中转站等环保基础设施近年来在建设过程中,几乎都遭到民众不同程度的反对。今年4月,重庆市渝北区因在长安锦绣城小区附近修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遭居民抗议最终暂停了正在动工建设的该项目。2014年,沈阳金家湾污水处理厂因周边市民的强烈反对被环保部门“叫停”。长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作为中央专项资金投资的大型公益环保项目2006年立项,但由于受到周边村民的抗议,项目延期达8年之久。

    多原因引发邻避效应

    原本为公众带来良好生态效应的环保设施为何被嫌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环保设施同样会产生污染,对于疑似会产生污染的项目,出于对自身权益的关怀,公众提出质疑甚至抗议在国家转型过程中是常见的。

    由于此前我国环保基础设施的滞后,严峻的环境形势亟待新建环境治理设施,但部分环保设施又遭受公众质疑,进而产生“Not In My Back Yard(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专家表示,如果环保设施“一闹就停”,在这种恶性互动中,最终是政府、企业、公众利益共输的零和困局。

    张益认为,“邻避效应”的产生原因很复杂,首先是监管漏洞所导致的公信力缺失。我国环保产业起步晚,部分排放标准、环保监管等方面不够严格,一些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厂等环保项目运营不善、污染超标,臭气、烟尘处理不到位甚至偷排,影响整个产业形象,环保监管缺乏力度,给公众造成不良印象和抵触心理。

    其次,公众对环境利益的自我维护意识日益加强,但政府、企业缺乏透明公开的项目信息、平等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部分项目选址过程不够公开、环境评价不够规范。从已发生的垃圾焚烧抗议事件中可看出,尽管当地政府也采取一些解释、沟通工作,但临时抱佛脚的应急举措难以让公众信服,当地群众几乎对垃圾焚烧厂的决策、规划、环评、选址和建设等所有环节都持否定态度。在信息真空下,加上二噁英、臭气、废水等污染物被人为误导,引起周边居民的恐慌,进而被利用后演变成有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另外,还有公众心里接受度的问题。

    此外,部分环保行业上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公众焦虑的主因。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吨垃圾焚烧可以产生约360度电,根据目前的每度0.65元的上网电价,如果技术过关、运营得当,发电收益就能超过运营成本,再加上垃圾处理费补贴,以及特许经营、收益稳定,垃圾焚烧行业利润可观,“因此这几年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各路资本纷纷进入,由此导致近几年各地上马的垃圾焚烧项目垃圾处理费竞标价格屡创新低。”

    “低价干不出好项目。”张益警示说。业内人士担忧,一些企业以低价中标拿到项目后能否真正有效运营、达标排放,如果政府提价还好,若政府不涨价,只能牺牲环保,造假盈利。

    环保设施建设须取信于民

    专家及业内人士表示,要想消除公众对环保设施的焦虑,技术不是核心问题,关键在于环保监管是否严格、公众环保参与是否到位、环保设施是否坚持公益。要想重拾民众对政府、企业的公信力,首先必须采取严格监管措施。

    “包括垃圾焚烧在内的环保项目必须履行承诺,管理规范,不能超排偷排。”张益说。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加快更新环保设施运行标准,如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国标对排放控制更加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基本上已与欧盟标准相当。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应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对现有环保设施严格检查各项环境规范和标准是否落实,对不合格的设施限期整改,对大型环保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在线检测,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者依法严处。

    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在国外也曾遭遇到民众恐慌,但经过多年与媒体、民众的良性沟通,最终平息了公共焦虑。张益表示,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在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全程互动,合力打造出一个“信息公开、操作透明、环境优美、以人为本、真正环保”的环保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公众可实时查询,公众可通过预约到焚烧厂进行参观和查询,企业定期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周边居民建设健身、医疗公共设施,或补贴电价、垃圾处理费等。

    此外,业内人士还提醒,当前不少企业更看重的是环保设施的经济效益,如收取处理费,垃圾焚烧的发电收益等。在环保设施招投标过程中,不能唯低价是取,应综合考虑企业实力,加强行业自律和信息公开,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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