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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试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 环保部将审查19个产业园规划环评
发布日期:2016-06-08 访问数:5844次   来源: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环保部今天发布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环保部将在河北等9个省(区)19个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试点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张清单式管理。
  这9个省(区)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宁夏、江西、湖北、广东以及贵州省。环保部要求,试点园区对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以及环境准入条件均要列出清单。
  环保部说,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园区规划环评审查。

                                规划环评结论须落实三张清单
  这19个产业园中包括9个国家级产业园区以及10个省级产业园区。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曹妃甸新型工业化基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均在内。之所以选择这19个产业园,环保部说,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园区发展潜力大、生态环境相对敏感、易产生布局性环境问题、可能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同时,这19个产业园还是产业转移载体的重大产业基地,同时也是特色产业园区。
  环保部要求,试点的19个园区要制定规划环评结论三张清单,其中包括应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清单。环保部提出,这些产业园区要能识别规划范围内可能涉及的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以及其他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的自然生态用地等区域,划定应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类空间的四至范围和管控要求。对于范围较小、单纯实施工业开发的园区,生态空间清单可简化。
  其次,规划环评结论还要探索提出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保部说,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和改善目标,提出园区规划范围内主要常规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上限清单,及危险废物产生总量控制清单,据此提出近期适宜的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相关行业开发强度和规模的调控建议。
  最后,要制定环境准入条件清单。“通过列表的方式,提出规划范围内的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明确应禁止及限制准入的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等。”环保部提出,对于符合各项结论清单的园区建设项目,还应提出项目环评可以简化的具体区域、具体行业范围、类别、准入要求等建议。

                                三张清单将列入规划环评审查
  环保部明确,三张清单将列入规划环评审查。同时,环保部要求环保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审查,国家级园区仍按程序报环保部审查;省级园区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查。
  环保部要求地方,审查前要将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该部征求意见,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经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也要告知环保部。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审查中应重点关注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的环境合理性,根据审查意见完善清单,结合清单进一步明确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可以简化的具体意见,纳入审查意见后实施。审查后,对发现规划审批机关未采纳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等意见建议的,应要求其依法逐条做出书面说明。

                                环保部将开展环境影响核查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实现联动是环保部做出试行决定的一个重要目的。环保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落实三张清单。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及类别,即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简化为报告表、报告表可简化为登记表。但是,化工、石化、冶炼类项目,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以及涉及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不得简化。
  环保部指出,在项目环评审批时,仍依据简化前环评文件审批权限管理,暂不因与规划环评联动而改变项目环评审批层级。环保部强调,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不予受理或审批。
  环保部指出,力争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园区的规划环评审查;同时要求,2017年6月底前,试点园区所在省级环保部门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并报送环保部。
  就如何加强试点管理,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核查;对违反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盲目简化项目环评,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试点园区,要采取限制性环评管理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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