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大力推行移动执法、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执法系统和技术手段的建设应用,推动全省环境监察向智慧化、信息化迈进。
2015年,山东省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起,罚款金额达3.36亿元,查办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都创了历史新高,有力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手段有哪些创新?
山东省出台了《独立调查工作规范》,探索建立了上下结合、相互借力的独立调查新模式,有效促进了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通过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建立了区域共治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打破了环境监管的行政区划屏障。
山东省在各市、县推行建立起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将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目前,全省已建立一级网格17个、二级网格173个、三级网格2703个,部分地区还在村庄(社区)设立了四级网格。
同时,山东省积极建立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环保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联勤联动。
在创新执法机制的基础上,山东省还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访舆情执法联动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建立了环境稽查、随机抽查、后督查、约谈通报、移动执法等工作制度。
执法监察有哪些亮点?
山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从完善环保机构、创新监管体系、升级工作设备等方面着手,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济南市作为省会城市,积极牵头构建省会城市群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体系,先后组织签订县级环境执法联动协议36份。
淄博市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原则,实施异地交叉执法,有力提高了执法效能。
临沂市持续开展夜间执法“夜鹰行动”,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微信微博同步直播,环境问题现场曝光,违法行为现场立案,有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枣庄市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管理网格化模式进行网格片区划分,建立了全方位、全覆盖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临沂、德州、菏泽8个市已在167个乡镇建立了环保机构,配备环境监管人员,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执法监管有哪些新策?
据了解,“十三五”时期,山东省环境监察工作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现精细化执法、信息化执法,全面提高环境监察职业化水平。
山东省将深入开展独立调查和重点督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在推进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着力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的干预问题;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建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山东省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严格落实执法稽查制度,规范和约束环境执法行为。尽快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环境监察机构执法人员和监察业务移动执法系统双覆盖,推广运用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现代化执法装备,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实现由人力执法向智慧执法的转变。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