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济南市轨道交通R3线工程配套工程,拟在奥体中心、济南新东新建两座110kV主变电站,将市区电网引入的110kV交流电源转换成适合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使用的35kV交流电,并通过轨道交通集中式供电网络,将电能分配到每一个电站及相关的牵引变电站和降压变电站。
两座变电站具体建设情况分别为:
拟建110kV奥体中心变电站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与奥体西路交叉口西北角,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11°,北纬36.66°;主变规模2×25MVA,采用室内布置,变电站占地面积2600m2;奥体中心变电站由两路110kV电源线路供电,分别为220kV姚家变~奥体中心变(1回,线路长度0.5km)和110kV天辰变~奥体中心变(1回,线路长度1.5km),均采用地埋电缆方式敷设。
拟建110kV济南新东变电站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孙家卫村东南角,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16°,北纬36.76°;主变规模2×25MVA,采用室内布置,变电站占地面积2600m2;济南新东变电站由两路110kV电源线路供电,分别为110kV开源变~新东变(1回,线路长度5.5km)和110kV历城变~新东变(1回,线路长度5km),均采用地埋电缆方式敷设。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述
(1)施工期
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噪声及地基施工时产生扬尘。由于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和扬尘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尽量少占临时用地,施工完成后尽快对其进行恢复,施工期间采取适当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2)运营期
①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110kV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后,在正常工况下,评价范围内地面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
因此,本工程实施后,对周边电磁环境影响很小,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②噪声影响
根据预测,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建成使用后,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后,环保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和控制;在落实好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建议下,其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工程是可行的。
(三)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合理布置主变压器位置,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减小厂区围墙外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及噪声影响。
2、变压器基础周围设有事故油池,有利于变压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收集变压器机油。
(四)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2#19楼
邮编:251010
联系电话:0531-66695031
传真:0531-66695050
(五)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国环评证 甲 字第2402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济南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联系电话:0531-66573306;
传真:0531-85870051
(六)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企业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