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电力系统隐患治理项目第一次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14-10-16 访问数:3233次 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概况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分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直属大型企业,位于济南市东郊,占地2.4km2,拥有固定资产34亿元,有常减压、重油催化裂化、润滑油、柴油加氢、聚丙烯等主要生产装置3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为660万吨/年,主要产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气、道路和建筑沥青、聚丙烯、硫磺及润滑油基础油等50余个品种,2012年全厂实际加工原油5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72亿元。
二、项目建设简介
到2014年底,济南分公司10万吨/年酮苯脱蜡、二催化烟气脱硫和60万吨/年重整等多套装置将陆续建成投产,届时用电负荷达到67MW,超过济南分公司47.5MW的总供电能力,在建装置电负荷接入存在较大问题。因此为满足济南分公司2015年所有规划项目电气负荷需求,济南分公司拟进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电力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拟建项目已由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为济经信技改备[2013]025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电力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本工程110kV变电站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一降压站西侧的预留地上,进出方便,交通便利。
三、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26号
联 系 人:刘斌
电 话:0531-88832601
邮编:250101
四、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 系 人:吴修明
联系电话:0531-66573305;
邮 编:250013 E-mail:wxmlyn@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及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