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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火车站北场站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30 访问数:3278次   来源: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济南火车站北场站一体化建设项目位于济南主城中部,属于天桥区,津浦铁路线以北官扎营地区。规划范围东至官扎营街,西至通普街,北至公益街,南至既有铁路线向北22米。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4.4018公顷(其中广场用地3.7518公顷,复建老建筑用地0.65公顷)。
    项目总建筑面积129964.32㎡。其中地上建筑3578.56㎡(包括复建老站房建筑面积为1600.32㎡、行包房建筑面积为978.24㎡,北广场出地面楼梯间1000㎡),地下建筑面积126385.76㎡(包括广场地下空间部分建筑为121400㎡,复建老站房、行包房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985.76㎡。其中,广场地下空间部分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9400㎡,为公交枢纽、非机动车库、出站大厅、站前商业、设备后勤等。地下二层建筑41000㎡,包括车辆上客下客带、出租车蓄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等;地下三层建筑面积41000㎡,为车库。复建老站房、行包房地下部分为一层,主要功能为商业)。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修改)中“鼓励类”,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项目建设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和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CO、NOX、SO2、烟尘等污染物,土石方装卸、物料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喷涂油漆、涂料等装饰材料时产生含苯系物的废气,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水、混凝土工程的灰浆,建(构)筑物的冲洗、打磨等作业产生的污水,可能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基础工程施工时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运输车等,主体工程施工时的起重机、卷扬机、升降机、水泥车、运输车等,装饰工程施工时的刨平机、灰浆泵、电锤、喷射机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钻孔机均会产生噪声污染,可能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
    (4)基础工程施工时挖掘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产生的厨房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不定时的汽车尾气,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产生的旅客生活污水、快餐店餐饮废水和空调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可能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运营期水泵加压房噪声、换热站噪声、汽车交通噪声和商业活动噪声可能会对周围的敏感点噪声产生一定的影响。
    (4)营运期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快餐店餐饮垃圾、化粪池污泥和隔油池废油,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为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
    ①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且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施工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或防尘布。
    ②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等措施。
    ③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④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⑤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⑥施工期间,必须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确保车辆干净、整洁。
    ⑦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车斗。
    ⑧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撒。
    (2)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沉淀池、临时厕所、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施工机械冲洗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①必须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
    ②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使施工噪声控制在隔声构件内,以减少环境噪声污染范围与程度。
    ③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④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噪型。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在振捣作业中撬动钢筋或模板,以防止发出强噪声污染环境,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施工段对作业区设置围挡。
    ⑥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测量方法,对施工期场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
    ⑦控制作业时间:工程建设时,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⑧人为噪声控制。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土要按照2005年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向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妥善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快餐店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快餐店楼顶的排气筒排放。为了确保地下空间的空气质量,对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a)        地下车库设机械供排风系统,建议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
    b)        地下车库设置多个排风出口,机动车尾气均经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朝向绿化带。
    c)        在废气排放口附近的绿化带内,种植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对废气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d)       车库废气排放口距地面2.5m以上,高于人群呼吸带,以减少对行人的影响。排气速度设计为3.1m/s,与平均风速相当,有利于车库排气和大气混合且迅速被稀释。
    e)        设置指示牌引导车辆停放,减少车辆怠速行驶。
    (2)旅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市政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集中处理。拟建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和污水处理厂 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济政办字[2011]49号文要求后,排入小清河。
    (3)项目区水泵加压房及换热站均设在地下,可大大降低其噪声影响。此外,在建设过程中项目方应根据主要噪声设备(各类水泵等)采取相应的吸声、减振措施。
    (4)项目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评价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以便查阅;同时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在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5日内向评价单位了解情况或反馈意见。
    (一)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济南市阳光新路69号
    3、联 系 人:杨文勇
    4、联系电话:0531-81271093
    5、E-Mail:jcgz006@163.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0号
    3、联 系 人:刘东玲
    4、联系电话:0531-66573393
    5、E-Mail:sdshky@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向项目影响范围内公众征求意见,主要是以环境影响为主来征求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回答问卷方式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获悉公告信息至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5日内,在此期间均可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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