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2年7月2日-2012年7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
工程概要: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省属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划转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为提升山钢集团的整体竞争力为核心,实现钢铁主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中部新建综合原料场、2台500m2烧结机、1条500万t/a链篦机-回转窑、2座500t/d套筒竖窑、2座1000t/d回转窑、4座58孔7m焦炉、2座5100m3高炉、2座250t转炉、2座180t转炉、1条1880mm热轧生产线、1条4300mm厚板生产线、1条3800mm炉卷轧机、1条1850mm冷轧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67.4亿元。
在环保方面,拟建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如对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连铸、冷轧和热轧等工序产生的烟粉尘、二氧化硫等均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噪声源设置了相应的隔声、消声等措施;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染源所排污染物浓度及速率均可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34号;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67606729;传真:0531-6760672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 甲 字第1013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邮编:100053
联系电话:010-83587310;传真:010-83587355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国环评证 甲 字第2402号)
联系地址:济南历山路50号;邮编:250013
联系电话:0531-85870051;传真:0531-8587005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改造工程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该项目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生态和建设占地、居民搬迁等对周围自然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针对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论证该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了解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您认为当地环境质量如何;.您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是什么;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因子是什么;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将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产生何种影响;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将对周边水体质量产生何种影响;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将对附近声环境产生何种影响;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应当加强哪些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您认为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对您生活水平的影响程度如何;由于本项目建设的需要,您是否愿意拆迁;如果本项目开发建设对您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赔偿,您是否愿意接受这种补偿方式;您综合考虑,是否支持山钢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的实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