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12]139号 |
(此件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仇保兴会签)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
根据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度计划综合平衡的意见》(国科发专〔2011〕409号)和《财政部关于批复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2〕41号和57号),经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2年立项的28个项目(含98个课题)(见附件)列入水专项组织实施。
请你们按照重大专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管理,督导任务和经费落实,严格规范经费使用,做好监督评估工作,确保课题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有关课题的进展情况请按要求及时报送水专项领导小组。
附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立项项目(课题)表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水专项 2012年立项 批复
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有关省级水专项合同协调领导小组,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