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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泽华府东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2-05-02 访问数:3561次   来源: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泽华府东区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龙口住总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新区,东临宏润花园,西为龙口市市政府行政中心;小区东区工程东紧邻府东一路,南起北一东路,北至府北一路。
    4.项目总投资:41918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龙泽华府东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平整土地及物料的运输,将会产生扬尘。施工扬尘尤其在风力较大条件下对附近区域影响较为严重。要求施工期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尽量减少道路扬尘产生量;运输材料尽量用帆布等做到较好地被覆,避免敞开式运输;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期间存在少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问题,雨季施工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在加强防护措施基础上,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夜间施工存在一定的噪声影响,但声源强度小于80dB(A),这种对环境的短期影响加强管理,合理调配作业时间,可减少对项目附近村民的影响。
    营运期间企业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1.废气,居民区采暖集中供暖;生活燃气使用管道天然气;生活炊事采用机械排风和油烟过滤器的吸排油烟机。垃圾转运站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2.废水,项目建设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3.噪声,小区配套设备采用减振、密封罩、吸声及隔声措施;控制汽车鸣笛时段及路段。4.固废,居民区建成后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通过一系列环保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龙泽华府东区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山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工程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当地水环境、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综合来看,拟建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废水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龙口住总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励铖
    联系电话:0535-8553931
    地址:龙口市行政中心西侧
    邮编:26571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王旭光
    联系电话:0531-85870058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电话: 0531-8587002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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