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 今天是 : 
首页 > 新闻信息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关于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六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3-21 访问数:7764次   来源: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与抽查中发现,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违规开展业务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六家环评机构分别提出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的处理意见,并对汪伟兴等两名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多名外单位人员作为本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责令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3号)限期整改十二个月,整改期自2012年3月10日至2013年3月9日。

  二、因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本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责令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号;原名为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12号)等两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六个月,整改期自2012年3月10日至9月9日。

  三、因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对以下三家环评机构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一)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802号)及其项目负责人汪伟兴(登记证编号B18020091000):2010年12月该公司编制的《达塔(上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规定由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

  (二)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1806号)及其项目负责人陈国忠(登记证编号B18060010300):2011年2月编制的《金山新城区E25地块商品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规定由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

  (三)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461号):在资质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未按规定采用存档原件复印件,编写人员情况与实际不符。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通报的环评机构和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其中三家限期整改机构应尽快将所涉及的外单位人员予以清退,并督促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和职业资格登记证注销或变更手续;整改期间不得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承担但尚未完成的项目清单及合同复印件需在2012年4月10日前向我部备案,经审核后方可继续完成;整改期满后应向我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各环评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对照被通报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环评机构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化水平和相关专业类别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通过正当手段和渠道引进人才,严禁采用外单位人员“挂靠”等方式申请资质。

  (三)各级环保系统中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测人员,应自觉维护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秩序,不得向环评机构出借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已出借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对发现的有关出借证书等违规情况,我部将记入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机构 通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部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电话: 0531-8587002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1号楼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鲁ICP备19047602号 鲁公网安备 32032202000001号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