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企业注册资本为5031.2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黄金和贵重金属等矿床的地质勘查、开采、加工,并销售自产产品。目前拥有6.6万吨/年生产能力的地下开采采矿许可证,处理金矿石6.6万吨/年,产金精矿2752吨/年。
拟建项目为金矿采选项目,设计采矿生产能力450t/d。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本次设计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设计开采范围为矿区采矿权范围内+140m~+21m之间的矿体。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方面:主要是矿石采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矿石采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是通过洒水等措施防治,以尽量减少其粉尘量。
废水方面: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进行定期清运,最终用作农肥或绿化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方面:采矿废石作为石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噪声方面: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进行控制,同时对高噪声设备将采取切实可靠的消声、降噪、减震措施,厂内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村庄居民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接受。因此,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烟台市中嘉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
联系人:王成波 电话:13963895806
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刘明
电话(传真):0531-8587005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