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招远鸿瑞印染有限公司属于独资企业,位于招远市张华王家村东,原玉米淀粉厂院内,投资300万元建设200吨/年纱线染色生产项目。
拟建项目属于备案制,登记备案号为1106850012。主要包括原白筒坯纱退绕、染色、烘干、络筒、包装入库等工序;项目占地总面积为30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万元;项目总定员20人。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200m3/a,全部来自招远市政自来水管网,水源为招远市自来水公司;项目不新建燃煤锅炉,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冬季采用电采暖方式。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活动的实施对环境的改变,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中的各类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等可能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染色工序和办公生活设施。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2010)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3-2005)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招远市金都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界河,最终入海。
⑵废气: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对调节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加盖密封控制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⑶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导热油、染料及助剂包装桶、污水处理污泥和染料及助剂内衬袋等,生活垃圾由招远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染料及助剂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染料及助剂内衬袋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有效处置率为100%。
⑷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染色机、水泵等。采取各种降噪、隔声措施后,初步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影响。
三、拟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属于纱线染色生产项目。项目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招远鸿瑞印染有限公司200吨/年纱线染色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招远市社会经济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项目位于招远市化工开聚集区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2、公告期限
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8日。
3、联系人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王旭光
建设单位:招远鸿瑞印染有限公司 李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