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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发布日期:2011-02-10 访问数:3385次   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引导电线电缆在设计、生产过程和使用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线电缆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线电缆的有害物质含量、无卤、低烟、毒性、燃烧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线电缆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壁纸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壁纸及其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有害物质提出了限量或禁用要求,并对产品说明书中施工所使用材料提出明示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壁纸》(HBC 23-2004)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规定了壁纸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纸或布为基材的各类壁纸,不适用于墙毡及其他类似的墙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壁纸》(HBC 23-2004)。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壁纸(HBC 23-2004)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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