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振龙酒精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酒精项目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1-01-05 访问数:9868次 来源:
龙口市振龙酒精有限公司是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生产食用酒精,年产能力8万吨,是山东省规模较大的酒精专业生产企业。为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及经济效益,决定对现有工程进行搬迁建设。该搬迁项目环评已由原山东省环局以鲁环审[2006]181号《关于龙口市振龙酒精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酒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企业在建过程中,将厂址由原环评中的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龙矿集团热电公司北侧,变更为龙口市北马镇青年路东侧、现有厂区东约200m处,与原批复厂址相距约9km。
该工程位于山东龙口市北马镇规划工业用地内,北面靠近牟黄公路,西面为青年路。总占地面积7.76万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8万吨食用酒精,配套2台20t/h的混燃锅炉。配套一座污水处理站,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均排入该污水处理站,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北马河,流经约3.5km后,经北马河截污导流工程,由管道输送至龙口市第二污水厂作进一步处理。
建设单位: 龙口市振龙酒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栾元勇
联系电话: 0535-8911450
1.环评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3.联系人: 曹大勇
4.联系电话: 0531-8587005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见图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使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厂址选择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及相应的工程避让。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件进行意见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