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松隽社区建设项目由龙口市中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为92728万元。该项目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区建设,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同时,实现了整村拆迁改造、迁村并点、连片开发,属城市改造型农村社区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口市东城区西北部,南山路以东,北大街以北,北环路以南,西一环以西区域。该建设区域基础配套设施较齐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非常适合生活小区的建设。
项目属于运用房地产开发模式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拆迁涉及村有东莱街道杨家疃、荷百村、王家疃村,拆迁民宅291户,办公、企业等11户,拆迁面积6.8万m2。项目新建松隽社区规划用地面积133774m2,规划总建筑面积374582m2,其中回迁部分建筑面积60000m2;出售部分建筑面积314582m2。地下室面积119486m2。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建设期
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作业噪声和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各种施工活动的实施对环境的改变,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中的各类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装修过程等可能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废水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废气: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餐饮油烟以及车库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要求;
⑶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由龙口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⑷噪声:拟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活水泵、消防泵等,通过采取吸声、减振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影响。
三、拟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为高层、小高层等住宅的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松隽社区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龙口市社会经济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项目位于龙口市新区中心位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向评价单位索取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请致电0531-85870057。
2、公众对项目有何意见或建议,也请致电0531-85870057。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10天内。
4、联系人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王旭光
建设单位:龙口市中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周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