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盘马金矿选矿厂300t/d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栖霞市亭口镇
(4)项目总投资:2339.51万元
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盘马金矿选矿厂建于1976年,该矿初期设计生产能力25t/d,经过多年的不断建设、完善,现已成为一座功能设施比较齐全的金矿石采选联合企业,目前采选能力达到了150t/d。考虑到盘马金矿选矿厂所在区域矿产资源充足,技术力量雄厚,具备扩建的实力,因此将对现有的150t/d的选矿厂进行扩建至300t/d;扩建工程将依托现有的尾矿库,不再新建尾矿库;供电、供水的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环评主要是对现有的盘马金矿选矿厂进行扩建,不涉及盘马金矿采矿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方面:选矿工艺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由于选矿工艺采用湿式磨矿工艺,自磨矿工艺及以后基本无粉尘产生,粉尘主要来自于破碎、筛分、转运等生产过程,设计在破碎厂房、筛分车间、粉矿仓上部受料口等无组织粉尘排放点均均设置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离心式风机除尘和通风,对产生的粉尘集中进行收集,各车间生产粉尘除尘后经风机排出低空排放(作为无组织废气)。
废水方面:主要是尾矿库废水和生活污水。尾矿库内由尾砂带入的水除尾矿坝蒸发、坝坡绿化等损耗外,剩余经回水涵管进入选矿厂的回水沉淀池供选矿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新建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磨矿工段补水,无外排。
固体废物方面:选矿厂尾砂全通过管道打入尾矿库存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本项目不新建尾矿库,仍利用位于厂址东南方向的现有尾矿库。
噪声方面:主要噪声设备均采用建筑隔声进行控制,同时对高噪声设备将采取切实可靠的消声、降噪、减震措施,厂内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村庄居民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第26类、40条: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扩建工程所选的原矿品位为2.73g/t,属于低品位矿,因此,扩建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类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接受。因此,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衡 电话:13793526448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联系人:张娜 电话:0531-6657332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