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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溶性聚合物15万吨及年产缓控释复混肥、掺混肥3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09-03-26 访问数:6173次   来源:
 
 
 
     一、项目概要
    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美商曲悦(中文名)先生于2001年共同投资兴办的,是集生产、流通于一身的大型企业,固定资产12.5亿元,占地面积220亩,全自动化生产线8条,已成为全国掺混肥料的龙头企业。
    公司目前有年产40万吨高浓度复混(合)肥料及4万吨硫酸钾项目、年产8万吨复合肥料项目以及年产10万吨复合肥料项目,主导产品主要有复混肥料、颗粒硫酸钾、颗粒氯化钾、颗粒氯化铵等。其中生产的 “五洲丰”牌系列肥料,以其优异的品质,突出的肥效,畅销全国二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远销到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智利、马来西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享誉世界,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赞扬。
    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最新研制的水溶性聚合物(内外包膜胶结缓释剂) 生产项目,经生态环境安全评价机构研究结果表明,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在土壤中易降解,可以作为尿素和掺混肥料的包膜缓释剂,还可直接生产胶结型缓释复混肥和内质型大颗粒尿素缓释肥料,是农业部重点课题和“十五”国家863课题研制成果,它的应用将促进缓释肥料的发展。拟建项目即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
拟建项目为年产水溶性聚合物(内外包膜胶结缓释剂)15万t;年产内质型缓控释复混肥20万t、包膜型缓控释掺混肥10万t,在公司原有厂区上进行建设,生产车间由原来的库房改造而来,其中复(掺)混肥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0410m2,缓释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500m2。不再新建厂房,也无需新征土地。
    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厂区位于APEC烟台芝罘科技工业园内,园区内公共设施配套,建厂条件良好。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
    1、设备安装期
    拟建项目不新建生产车间,把原来的预留库房改为生产车间,因此,不存在施工过程中的土建作业,仅存在设备安装等机械作业。
设备安装期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运输车辆尾气、噪声以及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固废等。安装期结束,影响可消除。
    2、建成运营期
    ⑴废水:
拟建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不外排周围地表水环境,因此对周围地表水影响很小。
    ⑵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复(掺)混肥生产过程中原料混合、破碎、冷却、筛分等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为干燥机提供热源的加热炉干燥尾气。
    原料混合、破碎、冷却、筛分等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各排尘点粉尘经引风机引入除尘系统,采取布袋除尘+厢式重力除尘后,再进入洗涤塔喷淋洗涤(喷淋液为水),上述除尘效率在99.5%以上;最终尾气经过高25m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洗涤塔污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少量污泥清理回收进入原料系统;被收集的粉尘为原料进入原料系统全部用。
    加热炉干燥尾气通过引风机引入除尘系统,采用两级干法(一级旋风除尘、一级重力除尘)除尘,一级湿法喷淋洗涤除尘,总除尘效率达到99%,洗涤塔污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少量污泥回收进入原料系统;最终尾气经高25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SO2和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
    ⑶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无工业固废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⑷噪声:拟建项目采取各种降噪、隔声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影响。
     三、拟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生产水溶性聚合物和缓控释复混肥、掺混肥料,符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中“化工行业”中“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的类别;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此外,本项目的建设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第89条“新型肥料生产技术”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厂址选择合理。厂区附近大气、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废水的排放有保障;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各项环保指标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对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或向评价单位索取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collere@163.com ,或致电0531-85870058。
    2、公告期限
    2009年3月26日至2009年4月6日。
    3、联系人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张娜
    建设单位: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      王伏波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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