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及概要
建设工程名称:高性能复合脱氧剂项目
建设工程概要:曲阜市开发区东区创业大道东侧、纺织北路北侧,占地70.1亩(46696m2)。厂区东西长约224.3m,南北宽208m。厂址距离兖石铁路曲阜火车站2公里,距离汽车站5km,距离京福高速公路曲阜出入口约1公里,距京沪高速铁路(通过论证)曲阜货运站5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分别新建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办公楼;公用动力配套设施将分别设在新建构筑物,不另外增加面积。在办公楼东侧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20m3/d。
2、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废气,其次,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噪声对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
原料中可能夹杂有少量的尘土和泥沙等杂质,在长途运输和火车托运过程中,原料包装或着原料本身,因接触地面粘有少量尘土。因此原料的卸载过程产尘量稍高,为间歇性无组织源。
拟建项目电炉烟气为稳定排放源,拟建项目生产一吨产品产尘量为0.5kg。烟气量为800m3,一般情况下用电炉冶炼金属产生的烟尘,粒度在20μm的颗粒物占85%以上,其化学成分比较复杂,主要是金属的化合物。
浇包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的烟气,该部分烟气是由于高温熔融态金属与低温模具接触时,在界面上产生烟气,该部分烟气属无组织排放,直接排放在车间内,产生浓度难以定量。
产品冷却后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破碎粉尘。类比其他脱氧剂生产企业破碎环节产尘量,确定本项目粉尘产生浓度为350mg/m3,粉尘产生量为4t/a。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闭式冷却循环系统喷淋水排污,其为间歇性排放源,排放量为5m3/d,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0m3/d,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污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消防以及城市绿化用水水质要求,处理后5m3/d用于厂区绿化,剩余5m3/d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不排入外环境。
3、 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序号 |
污染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名称 |
治理效果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原料库 |
粉尘 |
加强通风, |
粉尘减少30% |
电炉烟尘 |
烟尘 |
布袋除尘器 |
除尘99.7%,达标排放 |
破碎粉尘 |
粉尘 |
布袋除尘器 |
除尘99.7%,达标排放 |
浇包废气 |
烟尘 |
加盖集烟罩 |
烟尘收集率60% |
2 |
废水防治措施 |
冷凝水 |
全盐量 |
经过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 |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生活污水 |
pH、CODcr、SS、氨氮 |
经化粪池后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 |
综合利用 |
3 |
固废处置设施 |
炉渣 |
Al、Mg、Mn |
全部送往制砖厂制砖 |
不外排 |
粉尘 |
金属粉末 |
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灰返回电炉熔炼 |
不外排 |
生活垃圾 |
办公垃圾、食堂杂物 |
运往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
卫生填埋 |
污泥 |
有机质 |
污水处理站污泥堆肥用于农肥 |
不外排 |
4 |
噪声治理设施 |
噪声设备 |
噪声 |
①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除尘器风机出口、鼓风机进出口等处设消声器;
②各除尘风机、鼓风机、破碎机及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
③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如泵类和风机等)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以减小噪声的扩散和传播。 |
厂界噪声达标 |
5 |
厂区绿化 |
生产厂区 |
粉尘 |
厂区绿化面积4652.76m2 |
以改善厂区内的小气候,使区内富有生机勃勃和清新的感觉。
以降低粉尘对环境的的影响 |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
(2) 本工程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3) 本工程的建设与当地工业区规划性质相容。
(4) 本工程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工程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邮编:250013
电话:0531-85870078,传真:0531-85870079
联系人:刘洋
建设单位:曲阜恒裕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曲阜开发区东区 邮编:273100
电话:13805374870
联系人: 李安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曲阜恒裕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边地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工程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工程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工程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条。
曲阜恒裕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