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
联系人:薛西让
电 话:0537-5263778
二、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胡乃升
电 话:0531-85870078
传 真:0531-85870079
邮 箱:spccc@126.com
三、项目建设情况
山东鲁南铁合金总现拥有3座180m3的锰铁高炉,具有完善配套的锰铁生产系统,年锰铁生产能力12万吨,是国家发改委核批的全国首批铁合金行业准入企业(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10号)。经过多年生产,现有的生产设备已严重老化,装备水平也已落后,为了提高企业的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降低原燃料消耗,提高产品档次,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必须对现有铁合金生产线进行搬迁改造。拟建项目位于邹城里能工业园,设备全部采用国产节能新产品,不增加锰铁产能,建成投产后现有生产装置全部拆除,实现等量淘汰,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建设内容为两座300m3级高炉及其配套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上料系统、高炉炉体、风口平台及出铁场、热风炉系统、粗煤气系统、水渣处理系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委托省环科院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程序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影响予以公示。
1、拟建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NOx,处理后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高炉冷却壁、炉底、风口、热风阀等设备间接冷却水,电站循环冷却水,高炉冲渣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产生量802m3/d(26.466万m3/a),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高炉水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均返回烧结厂用于生产,均不外排,储存处置过程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I类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噪声包括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振动筛、鼓风机、除尘风机、通风机及各种泵类等。通过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使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达标。
2、环保措施
烟气除尘设施:高炉出铁场烟气采用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除尘;高炉矿槽采用离线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除尘,高炉煤气净化采用长袋低压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沉淀、净化后全部循环利用,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达标后作为生产用水的补充水。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公众参与—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采取环保措施后,对暂时的环境影响是否同意;②拟建项目对当地环境影响;③拟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④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⑤对拟建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公示发布时间: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