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山东美化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拟建于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交通便利。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项“电力”行业中第5条“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通过对工程初步分析,采取了一系列污染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气: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SO2、烟尘和NO2。废气经除尘效率为99.9%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00m高烟囱排放。排放废气中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664-2007)第3时段标准的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燃料全部采用小麦秸秆年排放烟尘9.70t,SO2 195.02t,NO2 183.63t;燃料全部采用玉米秸秆年排放烟尘6.32t,SO2 192.43t,NO2 175.55t。
(2)废水:本项目所排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主要为化学水处理产生的酸碱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冷却的含油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厂区洗刷和冲厕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至厂区雨水管网。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部分用于道路喷洒、除灰渣加湿和燃料输送抑尘,其余汇入集水池内,用作循环冷却水的补给水;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罗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临沂市污水处理厂。
(3)固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旧物品包装物和除尘器收集的灰尘以及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15t/a。厂内收集后,由罗庄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物品包装物的产生量较少,经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罗庄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秸秆燃烧后所产生的灰渣是一种优质有机肥料,含有丰富的钾、镁、磷和钙元素,可外售当地农民,作为有机肥回用于农田。因此,拟建项目固废全部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和处置。
(4)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均采取了相应的防震、减振及消声隔声措施。
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工程设备先进,规模适当,环保措施可行,能够贯彻“总量控制、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满足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可行。该项目的实施,对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相关产业兴旺、增加就业机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本公告发出后,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并提出其具体联系方式,如简本不能满足公众要求,公众需要的其它信息在收到简本后的5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或询问。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东美化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2、联系人:王长征
3、联系电话:13791551111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通讯地址:山东济南历山路50号
3、联系人:王学珍
4、联系电话:0531-85870083
0531-85870083(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