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07-08-23 访问数:10165次 来源: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项目
项目概要: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前身是2002年12月农业部批准成立的德州(宁津)银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3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鲁政字【2006】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区的通知》,批准将其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同时更名为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审核面积为4km2。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位于宁津县城东部,属宁津镇辖区,东至路庄沟,西至临南路,南至宁南河,北至宁(津)乐(陵)路。宁津县经济开发区是宁津县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城市的东南部新区,建成后将在整个宁津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属于区域开发类,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东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 邮编:253400
电话:0534-5422422 传真:0534-5236050
联系人:晏仕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邮编:250013
电话:0531-85870032,传真:0531-85870030
联系人:马涛
4、当地环保部门(宁津县环保局)联系方式
地址:宁津县中心大街
电话:0534-6893502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开发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开发建设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看法,您最关心的问题以及您的愿望和要求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在本网站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公众可在第二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网上填写公众调查问卷;③在网页留言板留言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