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中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拟建项目建于青岛市李沧区东部开发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佛尔崖村,北邻天水路,东靠生物制药基地,南靠广水路,西邻合川路,占地面积10414.7m2。该地块为青岛市畜牧局自有土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A0531畜牧服务业
本项目总投资为3923.7万元人民币,扣除以前年度投资865.3万元,本年新增投资3058.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财政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58.4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从2007年1月到2008年12月。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12m3/d,中心建设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李村河。这样,综合实验楼废水即可直接排入自建污水调节池达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办公区及辅助设施排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
2、环保措施
应经常向地面和堆土撒水,注意道路的整洁和硬化;建立临时垃圾站,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建设配套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外排。
在有效问卷中,全部赞成拟建工程的建设的理由如下:
①该项目建能够加强和完善青岛市动物防疫体系。
②该项目建设能够实现与人类卫生防疫体系互动、互保的要求。
③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社会环境的稳定。
④该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强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三、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1)希望该项目早建设、早完工,促进社会稳定,造福人民。
(2)希望该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发布的范围:拟建项目周围的村民、企事业单位等。被调查人员包括不同年龄、职业、职务、文化程度的公民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从一定程度上比较客观地反映当地公众的观点。
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采取环保措施后,对暂时的环境影响是否同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于2007年4月22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日。公众可在青岛市畜牧局获取拟建项目的简写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5870077、email:spccc@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八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07年4月22日起,到2007年5月2日截止。
八、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青岛市畜牧局
联系人:陆红
电 话:0532-87670287
2、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八所
联系人:沈浩松
电 话:0531-85870077
传 真:0531-85870079
邮 箱:spccc@126.com
发布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发布时间: 200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