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综合利用二期续建年产100万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07-03-21 访问数:3497次 来源:
发布日期:2007年3月21日
根据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如有意见,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单位电话:0531-85870067,传真:0531-85870068
联系人:李艳梅
Email:hkylym@126.com (邮件请注明:国宏公司100万吨甲醇项目)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山东省邹城市中心镇
联系人:徐贤宝
联系电话:13791702879
Email:ykxxb@Tom.com (邮件请注明:国宏公司100万吨甲醇项目)
附件:报告书简本.zip
来源: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