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兰莱泰分公司
3. 项目概要: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全长63.86公里,其中泰安段39.37公里,济南段24.49公里,项目途径济南市钢城区、莱芜区和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共涉及5个县区。起点至徂徕枢纽新建段长43.10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徂徕枢纽至终点改扩建段长20.76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采用42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2017年2月,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8月21日取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本项目的环评批复(鲁环审[2019]13号)。工程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通车运行,2022年10月具备验收条件。
二、验收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验收结论
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总体上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无重大变动,营运期公路沿线生态环境恢复良好,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总体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具备了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可通过验收。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兰莱泰分公司
联系人:赵玉棣
联系方式:18054315832
五、附件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yEMwaiI0F0u6bg-4htj3A?pwd=3j12
提取码:3j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