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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18-07-16 访问数:7811次   来源:
    为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面总结山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基础上,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方案》提出了我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明确从开展赔偿磋商、完善赔偿诉讼规则、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方案》要求从落实改革责任、广泛开展案例调研与实践等方面保障改革工作,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设区的市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筛选典型案例进行调研,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基础材料。
    我院鉴定评估中心作为省内唯一被环保部指定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机构,2016年、2017年积极配合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承担并完成了章丘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等3个典型案例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为案件的磋商、诉讼、赔偿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中心将继续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做好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技术支撑工作。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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