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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16-07-13 访问数:3673次   来源:
    日前,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新版名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的第三版危险废物名录。
    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将危险废物从原有的49大类400种调整为46大类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危险废物。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新版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16种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清单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时,可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我院鉴定评估中心作为省内唯一被环保部指定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机构,已协助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检法部门等对190余起污染环境案件中涉及的污染物进行了性质鉴别。新版名录的发布实施为污染物性质鉴别提供了更科学的依据,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将起到重要作用。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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