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将实行统一登记管理
发布日期:2016-01-21 访问数:8142次 来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法部、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和规范管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前,我省一直未将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序列管理,省内环境损害从业机构无法申请司法鉴定资质。2013年“两高”发布的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以及2015年最高法发布的审理环境侵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了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可以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或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或推荐)的机构进行鉴定。我院属于环保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第一批推荐机构,我中心现已承担完成省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100余项,出具的多项环境损害检验报告已被各地法院采信,业务能力已获得了司法部门和委托单位的充分肯定。
两个《通知》的印发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环境损害鉴定将被纳入司法鉴定统一登记管理范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资质,对于规范司法诉讼活动中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也有利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未来的发展。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