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损中心认真学习《全省环境保护部门调查与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4-12-17 访问数:5642次 来源:
为规范调查、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工作,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环保厅出台了《全省环境保护部门调查与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工作程序》(以下简称《程序》),近日已正式启动并实施。
我院险损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对《程序》进行了认真学习。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程序》的颁布对规范调查、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有利于规范、及时、有效地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对深入推进我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将发挥积极的作用。《程序》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机构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调查中,应当做好有关证据的收集,需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的,委托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机构鉴定。我中心作为山东省境内唯一环保部推荐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可为案件所涉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出具检验报告或检验意见。
会上,沈浩松主任要求大家严格按照《程序》的有关要求,通过进一步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办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