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险损中心继续承担国家环保部试点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2014-05-15 访问数:8027次 来源:
2014年5月,我院险损中心与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签订了《山东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2014)》合同(以下简称“试点合同”),继续承担国家环保部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任务。
根据试点合同的内容,我院险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项目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地环境污染情况及自身特点,开展典型案例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实践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建立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与省厅相关处室的联动工作机制;梳理总结涉及跨市界、省界的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损害评估案例,对跨界污染事件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提出建议。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是一项近几年刚刚启动的全新的工作领域,我院险损中心将继续正视在试点工作道路上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和阻力,发挥迎难而上、稳扎稳打、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能力建设,为我国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扎实的实践经验。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