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损中心集中贯彻学习新《环保法》
发布日期:2014-05-13 访问数:5493次 来源: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已颁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5月9日,我院险损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相关人员在沈浩松主任带领下集中深入学习了新《环保法》。首先,沈浩松主任带领大家对照原环保法,对新《环保法》逐字逐句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学习,然后,大家各抒己见,就对新《环保法》的认识以及新《环保法》中与我中心业务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最大看点为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让污染者承担更高违法成本。我中心为环境保护部指定的山东省内唯一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新《环保法》的实施对我中心的发展是一个机遇,同时也赋予了我中心更重大的责任。我中心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贯彻新《环保法》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为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