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发布日期:2012-11-29 访问数:6631次 来源:
2012年11月23日,省质监局与省环保厅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评审会,会议邀请了山东大学、省质监局标准化研究院、省环境监测站、省环保厅污防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冶金设计院、省冶金总公司等单位的12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我院对标准内容的汇报,认为该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确定的排放限值可行,符合山东实际,操作性强,对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并建议标准编制单位尽快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