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 “山东济南章丘区6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并位列首位。
2020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诉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入选民事类十大典型案例。
山东济南章丘区6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即章丘“10.21” 重大污染环境案)和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即莱芜“3.31” 污染环境案),是2016年山东省作为中央两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期间选定的三大案例中的两个。我院司法鉴定中心作为试点技术支撑单位,不仅承担了案例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而且全程参与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磋商、诉讼工作。
入选的“山东济南章丘区6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典型意义在于该案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案件赔偿额达到2.4亿元,在全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具有良好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意义。一方面本案环境危害大、修复难度和费用高、责任界定困难、磋商难度大,本案的处理对其他类似案件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本案综合运用了磋商和诉讼两种途径索赔,成功实现了索赔,并利用赔偿款对环境进行了有效修复,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此案例进行过报道。2019年6月5日,此案还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五大典型案例,同样是位列榜首。
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民事类十大典型案例,是因为此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与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并签订了合同,道一公司未能履行赔偿义务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
我院司法鉴定中心是山东省最早成立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是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第一批推荐机构,也是山东省内最早获准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曾先后作为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山东省)”和中央两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山东省)”的技术支撑机构。接受山东省各级政府、生态环境局或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已经完成210余起环境案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检验报告,出具500余项污染物或污染介质危险性质鉴定或检验意见。
入选全国的典型案例,作为承担了部分工作参与其中的我们感到无比欣慰,这是主管部门、社会大众、评审专家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以此为契机,我院司法鉴定中心将不忘初心,再接再厉,继续为推进环境司法深入开展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