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四所学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2-12-10 访问数:2716次 来源:
环评四所一室于7号下午组织学习了12月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其几个重点任务进行了重点学习。
在后续工作中,提醒各项目组严格按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高污染项目,特别提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以及重点控制区内新建项目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在山东城市群试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逐步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
环评四所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