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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履约办受邀赴济南生态环境局就ODS监管执法工作授课
发布日期:2019-10-29 访问数:11331次   来源:

10月15日,济南市2019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监管执法工作培训班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我院咨询中心国际履约办受邀授课。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董文联同志参加并作动员讲话,来自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41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学习。

山东省国际环境公约履约项目办公室工程师张雯就履约基础知识、国际公约进程、法律法规及执法检查重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特别强调了企业备案和台账核查的重要性,对市县两级工作人员提供了ODS企业管理建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调研员翟亮绪介绍了执法检查典型案例及相关经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李红莉对ODS的检测技术和最新设备进行了讲解。授课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利于当地今后工作开展,反响良好。

                      
                                              省履约办张雯授课
 
                      
                            省环境执法局调研员翟亮绪授课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李红莉授课

通过此次培训,济南市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环境执法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对加强ODS淘汰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为增强济南市ODS监管和执法能力,提升济南市ODS淘汰履约能力建设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国际履约办将积极推动并参加全省各市进行区县级ODS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将培训做实做细,争取覆盖ODS履约一线工作人员。

延伸阅读: 

一、名词解释: 

臭氧层:臭氧,是无色气体,有特殊臭味,是大气中的微量气体之一。距地面15—50千米高度的大气平流层,集中了地球上约90%的臭氧,这就是“臭氧层”。臭氧层能吸收绝大部分太阳紫外线,阻挡了大量的有害紫外线到达地球,保护了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近几十年来,由于化学物质造成的臭氧层空洞愈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并直接影响人类健康。 

ODS:在冰箱、空调、电子产品、灭火器材、烟草、泡沫塑料、发胶、杀虫剂等产品的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人们大量使用的人造化学物质很多都具有破坏臭氧层的能力。科学家把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危害人类生存环境的化学物质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ODS。 

二、我国ODS履约目标 

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及第19次缔约方大会调整案履约总体目标,我国将在2030年全面停止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和使用,我国已启动加速HCFCs淘汰管理计划(HPMP),总体目标是: 

2013年将HCFCs的生产和消费冻结在2009-2010年的平均水平上;2015年削减基线水平的10%;2020年削减基线水平的 35%,2025年削减基线水平的67.5%;2030年削减基线水平的97.5%;2030-2040年国家整体水平只允许保留2.5%的维修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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