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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一所组织学习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发布日期:2016-07-27 访问数:10134次   来源:
    2016年6月1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近日,环评一所孙洪涛所长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讨论了新版《名录》的修订内容。
    会上主要从新版《名录》的调整内容、《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两个方面展开了学习。具体为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共有16种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7种危险废物的某个特定环节的管理已经在相关标准中进行了豁免。
    新版《名录》的发布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为环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新的参考依据,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环评一所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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