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刚副院长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发布日期:2015-03-18 访问数:9616次 来源: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78号),经国务院批准,我院李刚副院长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极高荣誉。
李刚副院长作为我院科研、工程技术负责人,拥有注册环保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等多项执业资格,长期从事环境科学研究、污染控制、环境工程设计、环境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近年来主持完成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取得多项科研、咨询与设计成果,并荣获多项奖励和表彰。
目前,我院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2人,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特贴专家的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支持特贴专家在科研、技术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我院科学快速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综合办 张琪